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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市北区市场监管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2-03-1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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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 为迎接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四个满意”工程为抓手,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服务活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

一、消费质量满意。经营者要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一是鼓励电商作出高于或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倡导线下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二是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行动。围绕“看环境美不美、看秩序乱不乱、看设施全不全、看服务优不优、看氛围浓不浓”的“五看”创建标准,改造提升消费者购物环境。三是全面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索证索票制度健全、有效,对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二、消费价格满意。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以及其他法定价格措施。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做到价格与质量等级、计量、实物状态、合同约定等“四个相符”。三是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

三、消费服务满意。一是引导辖区电商平台发挥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完善消费维权投诉机制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确保网络消费维权“不下线”。二是推进入网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建设,严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快速核查机制,坚决清除无证、无照和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健全消费投诉公示、警示等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四、消费维权满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维权举报网络和机构健全、渠道畅通、运转高效、消费者满意。一是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二是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先行赔付、部门联动、现场处置等制度,加大与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家具协会、家装协会配合力度,定期发布消费警示,通报公示企业处理投诉情况,稳定消费市场秩序,提升消费品质。三是创新五方共调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志愿者等五方面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局面。

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投诉6957起,其中群体疑难投诉4起,处置率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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