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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 让“点单式”普法为企业解忧排忧

2024-06-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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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6月21日讯(记者吴子彤 通讯员刘海豹)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6月2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与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六月份“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山东大医精诚药业有限公司、青岛即墨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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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厂区内两个独立法人公司的危废可以使用同一个危废库吗?如果可以,有哪些管理要求?”“公司化验室有少量化验室废液,环评当时要求中和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请问还是否需要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处置?”……活动中,企业代表就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危废处理处置、排污许可、畜禽粪污还田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进行了咨询,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分别就各自领域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帮助企业分析化解面临的实际问题。即墨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则针对企业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展开详细阐述,并就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现场提问、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的方式通俗易懂,这种普法的方式很接地气。” 青岛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环保经理张靖宇表示,以后将进一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的开展,旨在通过“点单式”的服务模式,加强企业与生态环境、法院部门的联系沟通,聚合行政、司法力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法律问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今年上半年,即墨区已有18家企业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参与“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30多个环保管理、生产经营、用工用人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专门解答,服务企业模式也由“请进来”升级为“走出去”,活动场所从群众接待室扩展到企业生产车间、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多个场景,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政策进行解读交流探讨,为更好利用环保政策服务企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依托“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日”制度,不断完善法治精准服务企业机制,通过畅通法律服务企业通道、集成法律服务产品、强化政企互动和环保法律宣传等措施,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营造“政企面对面、法律服务零距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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